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保证金退还程序
一、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换程序
项目完成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已在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申请后,予以退还。
二、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换程序
1.项目完成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已在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且招标人已与各中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人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确认书(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扫描件上传到保证金退还系统的附件。
3.附件上传完成后,由财务科及时审核并退还。
三、未按规定方式交纳保证金退还程序
1.提交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招投标资金退还申请表(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加盖单位鲜章。
2.所需提交资料在申请表备注栏已说明,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请将资料提交到交易中心财务科。
四、流标保证金退换程序
1.开标前流标的项目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流标的情况说明扫描件上传到保证金退还系统的附件。
2.开标后流标的项目保证金退还,由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申请后,予以退还。
备注:1、以上退还程序如有变动之处,将及时更新,敬请关注
2、咨询电话:028-64287789